第五十八章 体察民情(1/1)

萧铣听陆鸿鸣和孙保兴骂前任上官骂不绝口,当下也是微笑不语,任由他们发泄个痛快,不过心中却是暗暗赞许,觉得人心可用。自己若是真心想为当地百姓做些实事,这些属官应该都不会拖自己的后腿。

后世经常觉得一把手异地任用可以减少贪墨,并且解释为如果不异地任用就会导致当地势力盘根错节,但是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试想一个人千里做官只求财,眼前别的啥都没了,也不怕父老乡亲戳脊梁骨,当然是可了劲儿的撸钱;呃,反正做一任两任就卷铺盖走人了,“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所以,异地任用的真实效果,其实是防止世家豪族在本地邀买人心,沽恩市义,形成盘根错节的割据势力,甚至如节度使、藩镇一样的存在。也就是说,这个法子是防割据谋反的,并不是防贪腐的。

萧铣等二人骂的差不多就了,接风宴的酒也喝够了,便命人撤下席面,烹上茶来,谈点正事儿。萧铣知道自己时间紧迫,能够更快摸清本地情况的话,就更利于开展工作。

“陆县丞,前任的主簿封存了文档之后也是跟了王肾那厮走了。不过看文档终究不直白,将来钱粮户口方面的东西有些不明了的,还要你和刘主簿交代清楚,却是劳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这些都是该的。萧大人今日若是没什么紧要事儿,卑职就先介绍一下本州本县的钱粮户口、税赋徭役。”

“本官也正有此意,陆县丞尽管简明扼要说一下。”

陆鸿鸣清了清嗓子,一边回忆一边说,他说的很粗略,毕竟都是靠记忆的。

“本州共有6县24000户。其中余杭县第一,本县第二。余杭县去年报的是6300户,本县5500户,都超过了4500户,按照朝廷定制是‘上上县’;其余武康县(今湖州德清)、于潜县(今杭州临安)都是3500~4000户之间,属于‘上中县’,这四个都是上县。盐官、富阳不足3000户,所以只能算中县。

不过本县虽然在杭州六县中户口排第二,但是因是州治所在,富庶却胜于余杭县,而且有半数户口居住在城内,工商也就发达得多——如今州城城墙之内,计有3000民户,两万人口。每年税赋则都是按照丁男立户者露田40亩计税,年纳2石稻米、丝绵3斤。丁女、次丁男立户半之;丁男户、丁女户中另有次丁男者,按人头折半计税。去岁钱塘县一年粮税收稻米两万四千石,户调收丝棉三万余斤。”

萧铣穿越到这个时代虽然好几年了,古文水平也是信手拈来,但是看那些繁复的赋税律令还是觉得枯燥,此前也没有仔细的研究过。如今听陆鸿鸣一讲,倒是觉得深入浅出得多。又向陆鸿鸣咨询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之后。他终于是颇为理解为什么古代——至少隋唐时候,户少人多,或者说每户户均人丁数众多了。

前世读书的时候,萧铣经常会奇怪,隋炀帝大业五年,天下不过也就八百万户,但是将近五千万人。开元盛世,将近九百万户,人口逼近六千万。如此一算,每户人家至少六七个人,比之后世的三口之家多了这么多。如今,才算是明白其中动机。

原来在晚唐两税法之前。从魏晋六朝到隋,税制除了按照人头计算你的“应纳税田地数额”之外,还有一个原则便是“丁税”和“户调”相结合,以鼓励生育。

简单来说,两晋时候壮年男丁规定“朝廷许占田70亩,课田50亩”,也就是说你可以种70亩地,然后按照50亩缴税。如果你身强力壮种满了70亩,那没的说,多出来20亩的收成全部归个人,朝廷一分不拿。但是若是你种不够50亩,那也必须按照50亩理论收成的三十分之一,即“三十税一”来缴税。如果是10岁以上15岁以下的少年或者壮年女子立户的,那么朝廷减轻一些负担:许占田40亩,课田20亩。

这个具体的数据当然是每朝每代都会变得,比如北朝这边乃至如今的大隋。壮丁许占荒田减少到60亩,要纳税的课田按照40亩计。不过这些都不是大问题。

要命的地方,在乎“户调”制度。也就是说,除了壮丁的人头税之外,还有以户为单位计税的部分。户调主要是收纺织品,南方收丝棉、绢帛,北方收麻布,规定是每一户三斤丝绵或者三匹绢帛——而且“匹”的尺寸是严格限制的,一尺八寸宽,长四丈算一匹,你愿意织得更大更足料朝廷也不会拦着你,但是别想偷工减料。

除了丝织品之外,“户调”的第二项内容就是对于该一户人家内除了壮丁以外的其他人口进行粮税征收的计税。一般认为,如果是十五岁以下的少年,不单独立户,而是依附于其父兄的户下面的话,那么这个次丁男需要缴纳的田税比单独立户的次丁男减半。而女人的话就更划算了——女人即使是到了丁女的年纪,但是如果是嫁了老公的,跟着丈夫立户,就完全不需要缴纳粮食人头税了!

听陆鸿鸣解说这一条的时候,萧铣的表情实在是颇有代入感:若是告诉后世的剩女们,年满十五岁之后,如果及时嫁了老公,就不必每年交1石粮食。如果嫁不出去,就乖乖自己掏腰包一年交1石……那那些剩女的表情该有多精彩。

丝织品,一户人家只按照壮丁人数交份数,女人小孩完全不用交。田赋部分,而少年和女人如果附着于别的户,也可以分别享受减半甚至免除的优惠。如此一来,百姓能不抢破头了地去减少“户”的数量么?一户人家平均有七口人,而且尽量长辈没死之前能不分家就不分家,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当然,朝廷其实也不傻。对“户”作出优惠的本意,其实是鼓励繁育人口,鼓励女人到了十五岁赶紧嫁出去。在以人口多寡衡量国力的年代,朝廷为了增加人口而付出一些暂时少收钱粮的代价,其实也是一种细水长流的发展观罢了。

……

“如此,本县一年可以调度的税赋也就是‘稻米两万四千石,户调收丝棉三万余斤’。却不知按此纳税之后,百姓生计可有艰难?本地实际田亩产出却是如何?套用朝廷定下的平均税率,会不会负担太重?”

“这点倒请萧大人放心,朝廷当初定下的‘四十亩课田计税二石’,是按照中原的平均亩产水平确定的。即定一亩中上等的田地,一年产出当有一石五斗。北方植粟的州县虽然很难达到这个数字,往往只有一石二三斗,但是也还承受得住——只不过相当于把三十税一税率变成了实际二十税一。个别极为贫瘠的边地荒郡,可能亩产九斗,便相当于十五税一。

我杭州虽然水咸土碱,比湖州、苏州等濒临太湖的州要差太多,但是一斗五石的亩产却还可以保障,偶尔还能略多一成半成。毕竟是江南水乡,吴中富庶之地,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便是最贫瘠的州县,比北方旱地也要好上一些。”

萧铣全盘听了下属的汇报,对于自己的地盘信心又增加了几分,不过听到陆鸿鸣汇报说湖州苏州等单产远高于杭州,不由得又有些好奇,也就追问:“那却不知苏湖等地产出如何?究竟是何种优势导致的呢?”

陆鸿鸣微微轻叹一声,用一种“咱这里怎么可能赶得上苏州、湖州”的颓然语气,无奈地说道:

“这怎么可能比得上嘛。湖州、苏州便是相对收成不好的年份,那一石*斗也是跑不掉的,常常都可以突破亩产两石——而且这还是一茬稻的情况。实际上苏湖两州有一小半的年份因为开春惊蛰得早,稻作生长时间够长,足够收割二茬稻,那样的话,便至少是二石五斗往上的产量了。

若要细究其缘由,无非是苏湖二州地临太湖,又沟渠纵横,灌溉之便利为天下之冠。且太湖水暖,冬日也不结冰,开春时,太湖边的水田倒可以比咱这些不临太湖的州郡早化雪出芽约摸半个月。大人不谙农时,可能不知道这稻米早长半个月有多大的好处。咱杭州这边,稻米要收割二茬,只有早春暖得极早的年份才能做到,靠天吃饭的话,十年里面最多也就一二年可以如此。而苏湖就是因着这稻作出芽早半个月,所以有足够的生长期收二茬稻——田家经验丰足的,只要见到七月中时稻穗已经饱满,便都会马上收割,到了九月末十月初就还能再割一茬。”

萧铣一开始听到“二茬稻”,第一反应还以为说的是双季稻。后来仔细听下去又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儿,其实他上辈子也算是半吊子历史爱好者,隐约记得中国的双季稻貌似要到宋朝从越南引入占城稻之后,才有籼米早稻,才存在双季稻的概念。

那么,陆鸿鸣说的这个,应该便是“再生稻”的概念,也就是种一次后,同一批稻苗收割两茬。就好像茶叶收割时摘了顶芽,过一阵子还会再长一般;水稻这种作物,只要收割时只割下成熟的稻穗,而保留好稻穗下方因为稻穗营养压制而没长成的腋芽,那么腋芽再长几个月还会再结出一茬稻穗。当然这第二茬的收获并不多,或许只有头茬的三四成,但是在双季稻没有出现之前,能够多收这一茬已经是很难得了——

而且,在隋朝的时候,还没有“两税法”,也就不存在朝廷征税按照夏粮、秋粮两季征收的问题,朝廷默认天下的田亩一年都只有一熟的能力,收税也只收一次。所以只要多收下来一茬儿,就百分百全部是农户的,对百姓的补贴和激励效果非同小可。

前世萧铣是宁波乡下出身的穷苦命,小时候也在农村干过农活,虽然不专业,可是好歹结合后来的教育,总有一些融会贯通的认识,故而这些知识结合如今听到的现状,在脑中过一下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套为修运河大计筹集钱粮徭役的的方略,在萧铣脑海中渐渐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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