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情意催人相思扣(06)(1/1)

后来一直过了很多年,玲珑也忘不掉小环说这句话时的表情。

奇异的,带着笑,明明满头满脸的血渍,却圣洁的如同淤泥中开出的白莲。

“玲珑。”她抬起手来,轻轻抚在玲珑的脸上,“快跑,快离开这个地方,找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好好活下去。”

“不,我要和你一起走!”相对于小环的镇定,玲珑的声音颤抖的十分厉害,“小环,我们一起走,现在就走!”

玲珑说着,慌慌张张的从地上抓起了一件袍子,她将衣袍裹在小环的身上,然后用尽全力抓住了小环的手臂,“走,我们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

然而小环却一动不动,任凭玲珑怎么拉都不肯起来。

“小环,走啊!”玲珑心里越发着急,“等人来了,就走不了了!”

“你自己走吧,玲珑。”小环的声音轻轻的,有些漫不经心。

“什么意思?”玲珑终于意识到了小环的不对劲,“小环?”

“什么都不要问,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也是一种福分。”不过是大了玲珑四岁,可是这瞬间,玲珑却觉得眼前的少女,已沧桑如老妪。

“什么?”玲珑本就混乱的脑子一下子变得一片空白,她的反应有些迟钝,眼神怔忪,像是没有听清楚小环的话。

“你知道吗玲珑。”小环放开手,缓缓站了起来,“有时候我真的挺羡慕你的。”

“羡慕?”玲珑不明白小环为何忽然会说这些,现在不是应该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吗?不然一旦有人来了,就会发现她们杀了人,到那时候,等待着她们的是什么,玲珑几乎都不敢想,一想就会浑身战栗。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小环的眼神慢慢变得深沉,“我羡慕你,喜欢你,但是……也最讨厌你。”

“诶?”玲珑后背猛地一僵,刚刚小环是说了讨厌两个字吗?

“我讨厌温柔的人。”小环说着,蓦地用力将玲珑推了出去,“因为温柔的人,往往是最残忍的。”

“小环!”玲珑的心脏在颤抖着,她不知道小环到底要做什么,但她直觉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想要阻止,却无从阻止!

“滚!”小环厉喝一声,“你给我滚!滚得远远的!然后……不要死。”

她的表情万分狰狞,加上脸上染着的血,可怕的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小环!你……”玲珑错愕的看着小环,许是被小环的表情吓到了,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玲珑!”小环喊了一声,扬手朝玲珑丢了一样东西,玲珑下意识地接住了。

“忘了告诉你了,我姓赵,赵小环。”小环说着,将手里染血的短刀刺入了自己的心脏,“你忘记了自己的过去,那我就将我的过去送给你吧。玲珑,以后你就是我,如果你对我心怀感激或者是愧疚,那就马上离开这里,活下去。”

活下去。

这三个字仿佛是一个魔咒一般,始终徘徊在玲珑耳边,也不知是不是小环的话里执念太深,玲珑当真跑出了那个院子,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她下意识得回了一下头。

淡的发白的天光里,小环在看着她,那眼神安静极了,血染红了她的衣衫,她端坐在地上,如同一个待嫁的新娘。

远处传来了说话声,粗鄙高亢的笑骂声,玲珑一咬牙,转身跑进了一个静谧的胡同里。

那天她跑了很久,她的神思飘远,连何时下雨的都不知道,等到她在全然陌生的荒郊野岭停下脚步,雨已经下成了一片,玲珑浑身早就湿透了,雨水将她身上的血渍冲刷的干干净净,她慢慢回过神来,渐渐觉得掌心生疼。

她这才意识到,她手里还拽着一样东西,那是小环最后抛给她的。

那是一枚小小的金令,很小,小到玲珑的手能完完全全的握住,金令被做成小压发的模样,小环应该是将这枚金令藏在发髻里的。

那个时候的玲珑尚且不明白,这枚金令代表着什么,也不明白小环那句,以后你就是我是什么意思,她只知道这座冷漠又温柔的城,她是再也待不下去了。

她不知道许家什么时候会发现她不见了,会不会将那个男人的死同她联想在一起,她只知道她要逃,她是个小乞丐,即便从一座城消失了,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注意。

她不敢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她偷她抢,她忘了良心是什么,就只是为了活下去。她脏的如同阴沟里的老鼠,每日诚惶诚恐,整夜整夜做着噩梦。

她不明白,小环为何会那么反常,可惜时间太短,加上她那时候已经害怕到了极点,根本无法从小环那里得到答案。

她居无定所,凭借着双腿在世上蹉跎,于是她就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想事情,一开始她想小环,想她温柔美丽的样子,想她最后浴血微笑的样子,想她醒来时第一眼看到小环时的样子,再后来时间实在是太多了,她开始想自己的事。

她在想自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没有人天生就是乞丐,人总要有个爹娘,有个生辰八字,有个姓氏,可是她不记得这些,于是她把生存之外的时间全部用来思考这个问题。

可惜的是,哪怕想的快要魔障了,她的大脑仍然是空的。

小环说,她是发了好几天的高烧,烧坏了脑子所以不记得了,她告诉她,她的名字叫做玲珑,除此之外她一无所知。

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被温柔对待,玲珑相信小环,从未怀疑过她一丝一毫。

然而现在,在经历过恐慌,懵懂,慌张,恐惧和麻木之后,她冷静了下来,冷静之后她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小环是什么人。

直到最后一刻她才知道她叫赵小环,知道她身上带着一枚小金令,她最后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怎么看也不是一个乞丐能说的话。

她说:我讨厌温柔的人,因为越是温柔的人,往往越是残忍。

小环到底经历过什么呢?她自己又经历过什么……

或许只有找回她丢失的那部分记忆,她才能弄清楚她脑中纠缠着的这些疑问。

可是她太穷了,她没有银子去看大夫,她也想过将那枚小金令卖掉,甚至有好几次她都走到当铺的门口了,然而最后她都放弃了。

小环一直保存着那枚金令,那么穷都没有将金令当掉,而且玲珑也仔细看过金令,就算她不识字,也能看得出这金令不是寻常之物,万一将金令当掉,极有可能引祸上身,退一万步讲,就算侥幸无事,她一个孤女,哪里守得住银钱。

她将金令贴身藏着,不敢在人前摆弄。她小心翼翼的守着每一枚铜板,想着攒够了就去找大夫,她听说过了,江湖上有个非常厉害的大夫,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救活,这样的大夫一定能找回她的记忆的。

这个大夫叫做燕双柳,因为轻功非常了得,人称千寻燕,只是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她需要钱,足够让她找得到千寻燕的银钱,偷摸抢拿,她不在乎。

于是在一个下雨天,她看到了那个倒在一片废墟里的小孩时,浮现在她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将他带回去——

他这样的皮相卖给青楼老鸨,少说也值一两银子。

这个时候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给自己招来了什么样的麻烦,她俯下身,开口喊了他——

“小不点。”

她的伞破破烂烂的,根本无法遮风挡雨,她蹲在地上,那孩子就倒在她面前。

“小不点。”她又喊了一声,这孩子看上去不过十来岁,玲珑一直活得很糟糕,身体不见长,看上去倒像是和他差不多大的模样,事实上她已经十三岁了。

“喂,小不点你醒一醒。”她用力掰过幼童的身子,将他翻了个身。

那一瞬间,恰好天空闪过一道闪电。

电光落进幼童的眼睛里。

声音卡在了嗓子里,玲珑一时间忘了说话。

她从未见过这么黑的眼仁,纯黑的没有一丝杂质,他的眼神并没有焦点,雨水落进去,像是打在两粒绝美的黑曜石上,泛不起丁点涟漪。

“你叫什么名字?你长得真好看。”她忍不住赞叹道。

这么好看的孩子,一定可以多卖点银子。有了银子,她就能去很远的地方,找到千寻燕,找回自己丢掉的记忆。

躺在地上的孩子没有说话,无神的瞳孔迅速收缩落在玲珑脸上,他颤抖着张开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来。

“原来是个小哑巴。”玲珑将他从地上扶起来,“我叫玲珑,你跟我走吧,我会照顾你的。”

那孩子静静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抓住了她破烂的袖摆,跟着她往前走。

玲珑领着他回了家,那地方其实根本不能称之为家,因为三间茅草屋早就和她的伞一样,破烂的无法遮风挡雨了,她给他洗了把脸,欣喜地说,“你还真是好看呢。”

然后,她给他吃了一颗冷掉的馒头,等雨停了,将他带出了家门。

(心里暖暖哒,你们都是小天使!三天前吧,外婆等到了大舅舅,应该是想见的人都见到了,就开始昏迷不醒,一直到今天都没有再开口说过一句话。就算清醒,也什么都不说,很多天不吃不喝了,脸色极差,应该是时日无多了。今天带了电脑过去,坐在外婆边上写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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